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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点击量:742
本文摘要:记者从浙江省邮政管理局得知,国务院月要求《租车暂行条例》(以下全称《条例》)的实施时间为2018年5月1日,并公开发表了最后全文。记者从浙江省邮政管理局得知,国务院月要求《租车暂行条例》(以下全称《条例》)的实施时间为2018年5月1日,并公开发表了最后全文。 此前,国务院法制办曾就《租车暂行条例(印发稿)》公开发表印发,倍受社会注目,如今一锤定音,再一让我国快递业有法可依。作为快递业的首部行政法规,《条例》的实施完善了邮政业法津法规体系,具备里程碑式的意义。
从《条例》的最后全文来看,总体没相当大变动,但记者注意到,近期的全文中加添了两条富裕人性化的法规,而这两条原本在印发稿中并没经常出现。例如发展确保中第十一条“国家反对和希望经营租车业务的企业在农村、偏远地区发展租车服务网络,完备末端网点布局”、租车服务中第二十三条“国家希望经营租车业务的企业在节假日期间根据业务量变化实际情况,为用户获取长时间的租车服务”。 虽然离5月还有一个多月,但《条例》的实施筹备工作早已进行。
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负责人告诉他记者,管理局早已制订了宣贯方案,不会减缓与法制部门的交流,力争条例在浙江的首度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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